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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联合多部门发文治理校外培训机构

  广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4月18日,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人社局、广州市工商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了八个方面的重点治理内容并明确相关整改要求:      (一)安全隐患。对办学场所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要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根据整改的难易程序及合理需要,整改期限为1-3个月,整改期间要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二)无照无证。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且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停止办学并妥善处置;对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在停止办学期间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证照齐全后方可重新办学。      (三)有照无证。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在1-3个月内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对已无实际经营、依法应当予以吊销的,由工商行政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四)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坚决查处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虚假宣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并依法追究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情况等,在培训期间全程要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校外培训机构要保存培训过程材料(如教案、教学计划、课程表等),教育行政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校外培训机构要把学生参加培训形成的过程材料发给家长,接受家长监督。      (五)培训与招生挂钩。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中小学校招生入学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培训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行为。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工作人员暗中协助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比赛,并开展赛前培训、赛后辅导;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人员在试题命题、质量检测命题中,配合校外培训机构,出超常、超纲的题目;坚决查处教研机构指引学校参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等行为。      (八)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n治理步骤安排较国家、省要求适度提速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据了解,市、区加强组织领导、密结合实际、上下联动、加大投入力量、坚持分类施策,推动整体安排适度提速,充分体现了广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从现在开始至2018年5月中旬前完成。以街道(镇)为单位,全面精准掌握我市校外培训机构底数, “一家一册”建立台账。对办学场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的、群众投诉强烈的要立即停业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 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各区要本着“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采用上下联动、联合执法的方式,根据各部门职能,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分类分步治理。对存在问题但能整改的,立即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1-3个月内完成整改;各部门对其整改情况进行逐一核查,对整改不到位的,督促指导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不按期完成整改的,责令其停业整改或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确有必要时,可提交市工作组研究处置。      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各部门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大数据系统,对校外培训机构的日常监督,特别是要发动广大群众力量,加强社会监督,各区各部门要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以专项整治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为重点开展“回头看”。      n挂牌亮证+黑名单  助力规范市场      方案指出,广州市将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小组”,整合各区各部门力量集中治理,明确要求各区各部门从讲政治的高度,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按“短中长”相结合的工作思路,不搞“一刀切”,做到协同联动、形成合力。      校外培训机构营业时要“挂牌亮证”,专项治理小组要公布治理清单,建立黑名单,列明校外培训机构整改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布专项治理行动举报电话和信箱,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广州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办公室统一监督投诉电话:020-22083842;邮箱: gzxwpxjd@126.com。      n着眼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健康规范发展      按照方案的要求,接下来,广州还将从五个方面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一是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新设立的校外培训机构实行先由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批。      二是健全各部门联合的监管机制。建立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开展经常性治理行动,并向社会公布结果。      三是建立信用信息公开机制。各部门按“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年检,并建立统一的校外培训机构信用信息系统和统一的信息发布机制。鼓励社会、家长参与监管。      四是提高学校办学水平与质量。规范中小学校招生行为和老师的教学行为,使学校教学更能满足学生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需求。五是积极推动校内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减少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被动选择。      n市、区统一行动开展联合执法      同日,广州市和11个区相关部门统一行动,采取不打招呼、现场突击检查的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响了广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的第一枪,重点对无照无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举办校外教育培训业务的机构及其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各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56名,对91间机构采取了执法行动。其中,限期整改51家,责令停业整改31家。对责令停业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求其做好后续工作,包括向家长发出停业告知书,做好退款等工作,并且指导他们重新找合适的地方办学。各机构负责人均表示,会积极配合教育部门进行整改,规范办学行为。